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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再发"英雄帖" 合肥"百人计划"申报启动
2012-06-25 18:01
责任编辑:网络转载 来源:合肥日报 我要投搞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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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向海内外再发“英雄帖”

    合肥今年“百人计划”申报启动  

    核心提示

    今年,我市再次广发“英雄帖”,招揽海内外优秀人才来肥创新创业。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2012年“百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向市委组织部或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报名,被确定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多重待遇。

    每年在肥工作不少于6个月

    据悉,“百人计划”包括两类人才,即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申报“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要求是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他们应在海内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得超过50岁,引进后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6个月。

    市委组织部提醒,申报人必须与市内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如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09年1月1日之后。

    两类人才选拔标准苛刻

    “我们对‘百人计划’创新人才的选拔标准非常严格,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需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在海内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此外,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需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国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市属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引进的人才,也要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他们应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与创新人才类似,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内外取得学位,不超过55岁,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他们要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担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创办企业后,他们应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得低于30%,企业在当年注册的,一年内项目要有销售收入;成立一年以上的,核心技术产品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确定人选可享受诸多待遇

    “符合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可向市委组织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市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该负责人表示,评审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我市将对确定的人选给予丰厚的资助经费或安家补助费,还可帮助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相关问题。不过,如果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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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马 祥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