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近年来在林业改革中“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通过合作社的方式进行联户经营,促进了林农增收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该县在林业“三定”时,由于山林全部划分到户,存在着各户面积过小、邻里界线不明的问题。结果你砍我伐,导致山林越砍越稀,木竹越砍越小,可采资源越来越少;而林农虽然抱着“金山”却增收缓慢。对此,该县林业部门立足“让林农得实惠”,从“问计于民”出发,以“党总支+合作社”的形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林农参加合作社,进行联户经营。林农尝到甜头后,自发投资建设林间公路、村庄道路维修、池塘加固等公益事业,种竹养竹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通讯员 杨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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